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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施行 [ 2008-9-25 ]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签署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新华社18日受权播发这一条例。 《条例》包括6章38条,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法更具操作性。 《条例》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条例》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详见政策法规栏目。---------------------------泰山区认真落实“绿色邮政” [ 2007-5-12 ] “绿色邮政”,就是群众向泰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区政协等部门和机关写信反映问题,只要在信封的正面右上角注明“人民来信”或“群众来信”字样,即可享受免贴邮票服务。受理部门或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调查处理和回复。 泰山区委、区政府"绿色邮政"通讯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升平街39号 泰山区信访局 邮政编码:271000 电子邮箱:tsxf@tsxf.com.cn---------------------------泰山区开通信访受理专线电话 [ 2007-5-16 ]泰山区信访事项受理专线电话——(0538)8291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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